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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新起点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24

200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讲义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1、我国刑事诉讼法包括哪些内容?(宪法、法典、其他法律、六部委规定(48条)、最高法院《解释》、最高检察院《规则》、公安部的《规定》)
2、公安部的规定属于我国广义上的法律的哪一种?
3、联合国关于人权和刑事司法的公约是否是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和任务
   第三节 刑事诉讼目的与价值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陪审制。在我国已经不是强制性的原则了,也就是说一审是否有陪审员参加都是合法的。在我国,陪审员只能参加第一审;能同时决定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不能担任审判长;不需要一致同意,简单多数即可。
2、我国尚未确认的刑事诉讼原则。如禁止双重危险。
   第一节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第二节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例如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程序违法是二审发回重审的理由之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61条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都是这一原则的体现。
   第三节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1、在我国,独立的主体包括法院和检察院,而在西方仅仅指法院。另外,我国是强调法院、检察院对外独立,而不是法官个人独立。
2、我国的司法独立是否包括检察院在内?
3、法院行使司法权是否应当接受党的领导?
4、人大的个案监督是否有法律根据?
5、法院的上下级的请示制度是否违反了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6、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否违反了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要求?
【例题2003年不定项】89.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正确的理解是: 【CD】
   A.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
   B.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C.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第四节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刑事诉讼法第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分工负责和互相制约针对人类早期行政官监理司法,侦查、控诉、审判权不分的现象规定的。“任何人都不能在自己的案件中充任法官”。分工负责和互相制约能够防止发生错案,使案件能够经过多次独立审查,确保定罪的准确性。
第五节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具体包括: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法院庭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对死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的监督)等等。
•六机关规定第43条: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人民检察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后提出。换句话说,就是院对院的监督而非人对人的监督;是事后监督而不是当场监督。
第六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11条:“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行使,也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行使,也可能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律师帮助其行使。
1、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权委托律师?
2、在侦查阶段委托的律师有哪些权利?
3、非律师能否被委托为辩护人?
4、帮助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的人,什么时候被称为辩护人?  
第七节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诉讼法第12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其含义包括:1、只有法院才有定罪权,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确定公民有罪。检察院只有起诉权,最终定罪的权力归属人民法院。2、判决前对任何人都不能作为有罪的人来看待。3、判决必须依据法定程序作出。
第12条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无罪推定(presumption of innocence),因为没有明确说出“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另外,有的学者认为无罪推定应当包含沉默权,而我国目前并没有确认被告人的沉默权。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这一原则有哪些具体体现?
第八节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例题2000年单选】34、D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中发现某甲的犯罪已追诉时效期限。对此应当作出何种处理?【A】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
C、终止审理 D、宣告无罪
【例题2000年单选】35、P县人民法院对赵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法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赵某不构成犯罪,但在作出判决前,赵某因突发心脏病死亡。P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B】
A、裁定终止审理               B、判决宣告赵某无罪
C、退回人民检察院处理         D、裁定案件撤销
【例题2002年单选】13.王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华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D】
A.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人民检察院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c.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D.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例题2002年单选】
21.被告人郑某在法庭审判期间死亡,同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已能够确认郑某无罪。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A】
A. 以判决宣告无罪  B.以裁定终止审理
C. 以决定终止审理  D.撤销案件
【例题2003单选】16.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如何处理? 【B】
A.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部门,并建议侦查部门重新侦查
B.应当退回侦查部门,建议撤销案件
C.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部门处理
D.应当退回侦查部门,建议补充侦查
【例题2003单选】18.某人民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部门接到群众的举报,对某单位领导在一起责任事故中的失职行为立案侦查,经侦查认为该领导虽然有过失,但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该检察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B】
A.免予起诉         B.撤销案件
C.不起诉           D.终止侦查
【例题2003年不定项】92.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ACD】
   A.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C.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节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16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节 刑事司法协助
刑事诉讼法第17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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