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掀起司考的“盖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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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上海新起点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25 |
司考≠期末 考经常听到刚毕业的一些法律专业本科的学生抱怨司考的怪圈,所谓的“研究生考不过本科,本科考不过专科,专科考不过非专业”,这句话并不表明法律专业真的比非法律专业的差,但从侧面反映了一种现象,一种法学教育制度与司法考试脱节的现象。我们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都是注重理论,忽视应用。试问有几个学校的法律课以案例方式教学?有几所大学不是把法理课安排在大一刚入学的时候学习?法学课的学习几乎大部分都是概念、性质、分类等等,每个学期的期末考试,学期论文全部都是法学理论的考察,我们拿着课本,背背名词解释,背背概念异同可能就会拿到一个不错的分数。如此养成的理论性思维在参加司法考试的时候往往看到一道题就会联想起许多的法律概念,而司考中大部分的题目是针对具体的法条进行设计的,因此想得越多越胡涂,错误越多。 司考≠律考把考试摸透了,知道题型、考法、范围的人,大都只捧着法条翻来覆去的看,拿着厚厚的练习题翻来覆去的做,这是通过律考的师兄、师姐的过关心得,他们也算是找对了复习的方法。专业的学生考不过非专业的可能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非专业的学生不去多想概念、理论,和法条一样就选,不一样就不选。但从今年的趋势来看,最后一道30分的论述题对这样的备考也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司法考试的难度大于律师资格考试。 司考=法律应用+理论素养《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司法考试的考试内容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执业道德。是应用和理论的结合。司法考试刚刚走过两年,尽管从总的考题中还是偏重对应用的考察,但是将来的趋势一定会是应用和理论各占半壁江山。具体的看03年司法考试,最后一道行政法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论述太能吸引人的眼球,仅此一道没有标准答案的题目占到了30分之多!不能不让人感到意外,因为在以往的考试中,即使是案例题,每一个知识点的最大分值也没有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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