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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最新试题四         
民法最新试题四


作者:新起点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24

1、结婚问题。应予掌握的是,结婚的法定条件,无效婚姻的类型,可撤销婚姻的类型。
例1:下列婚姻中,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A、因胁迫缔结的婚姻    
B、谎称自己年轻欺骗对方而缔结的婚姻
C、谎称自己富有欺骗对方而缔结的婚姻 
D、谎称自己已达法定婚龄欺骗对方而缔结的婚姻
答案:A
2、夫妻财产问题。应掌握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制,区别所有,分别所有财产制。婚前财产和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得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夫或妻对外所负的债务,只有第三人知道夫妻财产约定为分别所有的,才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进行清偿。
例2:甲和乙对婚姻财产未进行约定,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是:
A、以妻的名义在婚姻关系期间存于银行的存款
B、以夫的名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住房
C、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的父母指定由夫继承且为夫所有的财产
D、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所取得的承包收益
答案:ABD
3、离婚问题。应明确我国坚持自愿离婚的原则,不实行过错离婚的原则。夫妻离婚既涉及财产的分割,又涉及对子女的抚养,还涉及对困难一方的帮助。
例3:甲与乙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丙(时年9岁)由甲抚养,乙每月承担抚养费100元,直到丙18周岁。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丙可以要求乙增加抚育费?  (  )
A、每月100元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
B、丙因患病,花去医疗费5000元,且每月仍需医药费300元
C、物价上涨的
D、丙因上学,每年需学费1000元,生活费500元
答案:ABCD
例4:甲与乙于2000年6月结婚,婚后不久就离婚。离婚时甲是汽车司机,乙是下岗女工且因故受伤不能参加工作,法院判决甲每月付乙200元作为生活费,甲可以因下列哪些情况出现而停止对乙的帮助?   (   )      
A、乙的伤已经治愈并找到一份适当的工作
B、甲因车祸损伤他人财产,已经欠下大量债务
C、乙离婚后不久再婚
D、甲离婚后不久再婚
答案:ABC
4、探望权问题。夫妻离婚以后,未成年子女随父母一方生活的,离婚判决未涉及探望权的,离婚夫妻就探望权发生争议的,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离婚判决后,如果存在终止行使探望权事由的,经当事人申请,在征求双方意见后,人民法院可依法作出裁定,终止一方行使探望权。终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本问题的疑点在于,未成年子女的祖父、祖母及其成年兄姐是否享有探望权。对此问题存在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婚姻法》第38条只规定了父母的探望权,因此,祖父母、外祖父母不享有探望权,成年兄姐不享有探望权;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中国的伦理规则,应赋予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的探望权。
5、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一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例5:甲乙为夫妻,甲因经商而暴富,遂秘密养起了情人。甲乙因此感情不和,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B、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C、如乙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D、如乙不起诉离婚,但起诉损害赔偿,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答案:AC
6、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第一,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被收养人应当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具备下列三种情况之一:(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子女。收养人应当具备条件:(1)无子女,包括没有亲生子女、养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6)其他条件,例如,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需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二,收养当事人必须具有收养的合意,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当事人的,还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时,可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其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限制。不受送养人应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儿,不受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收养人需无子女的限制。收养孤儿、烈属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继子女时,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成继子女,一般不受限制。
例6: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如下限制(  )
A、收养人无子女      B、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C、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D、收养人年满30周岁
答案:AB
7、收养关系的形式要件。收养除有当事人的收养协议以外,还应当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例7: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是(  )
A、收养协议签订之日     B、收养登记之日
C、被收养人送养之日     D、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答案:B
8、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协议解除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有解除收养的合意;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共同收养的,需夫妻共同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应到收养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除外。收养关系的法定解除的理由包括:(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未成年养子女的合法权益,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2)被收养人成年以后,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的,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除养父母因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以外,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
例8:甲幼年时为张某收养,甲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妇膝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甲承担赡养义务,遭甲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不承担该赡养义务,因为解除收养关系是张某夫妇提出的
B、甲不承担赡养义务,因为甲与张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解除
C、甲应承担赡养义务,因为张某夫妇生活困难
D、甲不承担赡养义务,但负有道义义务
答案:C
9、继承权放弃。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示的意思表示。继承人因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权的,需经本人承认或其他充分的证据证明,否则不能认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一般不予承认。只有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时才可允许撤销其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例9: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即视为(  )。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答案:B
10、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丧失的事由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
例10:张某有五个孩子,哪些丧失了继承权?(  )
A、张甲故意杀害张某
B、张乙因张甲杀害张某而将张甲打成重伤
C、张丙因争夺遗产而杀害张乙,但未遂
D、张丁不尽赡养义务,并经常虐待张某,曾将张某的腿打成骨折
答案:ACD
1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女婿;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无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他们均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例11:甲因与其妻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半年,正在闹离婚,一日,甲暴病身亡,未留遗嘱,甲有下列继承人,其遗产10万元,应由谁继承?(  )
A、其子乙    B、其父丙     C、其妻丁      D、其弟戊
答案:ABC
12、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在继承开始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代位人一般只能代位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例12: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哪些人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
A、乙的儿子    B、乙的配偶   
C、乙的兄弟   D、乙的外甥女
答案:A
13、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上述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应采用公证的形式。口头遗嘱只有在危难情况下才具有效力,危难情况一旦解除,口头遗嘱立即失效。几份遗嘱互相矛盾时,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遗嘱,后遗嘱的效力高于先遗嘱。
例13: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公证遗嘱    D、录音遗嘱
答案:C
14、遗赠。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其与遗嘱继承的差别在于,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赠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受遗赠人只承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财产的义务。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
例14:某甲的伯父临终前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某甲。3月2日某甲伯父死亡,次日某甲得知这一遗嘱的内容,却说:“伯父何必如此。”直到5月15日,某甲一直没有作出是否接受该遗产的表示。那么,依法某甲的行为应(  )。
A、推定为放弃遗赠    B、推定为接受遗赠
C、推定为部分接受遗赠  D、由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A
15、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人只能是自然人。扶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行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因遗赠人的原因提出解除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给予适当补偿。如果是扶养人提出解除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补偿。因一方无正当理由而解除协议的,如属遗赠人的原因,遗赠人应予补偿已支付供养费用;如属扶养人的原因,其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例15:公民甲生前与公民乙依法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后又立有遗嘱,二者内容相抵触,继承开始后,对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   D、转继承
答案:C
16、遗产。应明确遗产不仅包括遗产权利,而且包括遗产义务。
例16:王军夫妇共有存款10000元,家里有王军刚领的工资600元和其妻的工资400元。王军死亡后,其遗产是(  )。
A、5400元    B、5500元    C、5600元    D、10600元
答案:C
17、死亡时间的推定。应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相互享有继承权的人,不能确认先后死亡时间的,推定长辈先死,晚辈后死,同辈同死。
例17:甲乙为夫妻,父母双亡,膝下无子,甲有一弟。甲乙因同坐一次飞机遇事而亡。经查,甲乙有共同财产20万元,对该20万元(  )。
A、全部由甲弟继承    B、全部归国家所有
C、10万元由甲弟继承   D、10万元归国家所有
答案:A
18、遗产债务的清偿。遗产债务的清偿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实行有限清偿原则。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应予支持。对于遗产债务的清偿,如果遗产已经分割的,首先从法定继承的财产中予以清偿,法定继承的财产不足,由遗嘱继承的财产进行清偿。
例18:罗某死亡后,遗产已经分割,其中甲按罗某遗嘱继承了4万元现款,乙按罗某的遗赠分得钢琴一架(价值2万元),丙按法定继承得到商品房一套(价值8万元)。经查罗某生前尚欠丁债务3万元,丁的债权应怎样清偿?(  )
A、甲乙丙按其继承的价值额比例偿还
B、乙还2万元,甲还1万元
C、甲还2万元,乙还1万元 
D、丙还3万元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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